我必賜你靈裡安息

神治癒恐懼、罪咎和被定罪之感

神應許衪的子民既榮耀, 又難以理解的安息, 即靈裡的平安和安穩。主提供這奇妙的安息給以色列民, 是為要使他們畢生喜樂得勝,毫無恐懼,罪咎或被定罪之感。這安息是每個世代的人都同樣可得的。

可是,直到主的時代, 沒有一個世代的信徒全然得著這應許。聖經闡明,他們因缺乏信心而從未得著。「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。」( 3:19).

自從君王和先知的時代,屬神的子民都因缺乏信心, 而終日愁苦,懷疑和不安。他們沒有支取,領受或享受這榮耀的生命。「這樣看來,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保留著。」 (4:9).

同一段經文説:「既有這安息保留著讓一些人進入,」(4:6). 這是為要勉勵現今我們這些信徒, 「所以,既然進入祂安息的應許依舊存在,我們就該存畏懼的心,免得我們 中間有人似乎沒有得到安息。」(4:1).

數以千計的人都自稱被聖靈充滿, 卻還是靈裡不安,背負罪咎,沒有因主而得安穩。

靈裡掙扎的信徒只要與富有信心的朋友在一起,就感到穩妥,能在言談上滿有確據,行事得勝。可是,仇敵帶來試煉,他們便大大掙扎, 垂頭喪氣,無力抵擋。他們東倒西歪,因逆境而力不可支。

主對我們說:「除非你靈裡安息,否則,不要試圖與我同行。」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到我這裏來,我要使你們得安息。我心裏柔和謙卑,你們當負我的軛,向我學習;這樣,你們的心靈就必得安息。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,我的擔子是輕省的。」(11:28-30).

我認為主的詞句「向我學習」給了我們一則祕訣。」衪實在說:「你們一旦學到我在十字架為你們成就的,就靈裡得安息。你們能背負我的軛和那輕省的擔子。」

我們要如何學習祂,好得衪的安息呢? 最好的方法就是懂得聖經有關因信稱義的道理。這真理會終止不安心態的攻擊。

我們的稱義關乎兩件事。首先, 主在十字架上的大功令我們的罪全然得赦,也除去我們的罪咎和罪孽。第二, 我們蒙神悦納,因信而在主裡得公義。也就是說,神悅納我們,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或任何善行,乃因主在十字架上的大功。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義了。」 (8:33).

可是, 我們犯罪, 就在兩方面大受控告。首先,聖經稱撒但為「因為那個在我們神面前、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,」 (啟12:10). 惡魔會站在天父面前,因我們每一次的跌倒而控告,且要求説:「神啊, 你若是聖潔的,就要有所行動。你必須使他下地獄,正如你因我心高氣傲而待我一般。」

第二,我們也會被自己的良心大大控告。「…他們的良心一同作證—他們的內心掙扎,有時自責,有時為自己辯護。」(2:15). 我們會垂頭喪氣,站在神面前,因為我們的良心説:「我在神面前有罪。」

神不會否定我們的罪咎,因為衪絕不撒謊。祂絕不看我們為清白,因為我們在祂面前明明深陷罪中。的確,我們稱義與我們的清白無關。. 我們這些違反律法的的罪人因為十字架而罪得赦免。衪絕不替我們辯護,反倒饒恕我們,單單出於恩典和憐憫而赦免我們的過犯。

「我,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去你的過犯,我也不再記得你的罪惡。」 (賽43:25). 「…將我一切的罪扔在你背後。」(38:17). 「…你必將他們一切的罪投於深海。」(彌 7:19).

我們全然不配蒙神赦免。

我們因犯罪,都該受審判,被定罪。然而,我們的中保,伸出衪帶著釘痕的手,以律師的身份到法庭來。

衪微笑,輕輕的對我們說:「不要害怕,這些控告都不會生效。你會出離法庭,得自由,且全然得赦。我完成後,再也沒有控告你的了。」

還有伸張正義這件事。對我們真正的控告又怎麼樣呢?

我們的中保替我們求情時,我們都會驚奇的聆聽。祂說:「審判官啊, 你知道我成就了律法,過著無罪的生活。然後,我替他承當他罪有應得的審判。藉著這雙帶著釘痕的手和我被刺的肋旁,我所流的血塗抹了他們的過犯。你今天所聽過的控告令我受死。我已承當他們每個人的刑罰。

控告人的撒但啊, 你在控告我的客户上已無立足之地。我一一承擔了他們的過犯,而且我全然赦免他們。他們因信靠我的犧牲和勝利,全然得赦,並不有罪了。你的證據不足。我的客户得自由了。」

惡魔被逐出神的法庭, 你便聽見主喊著說: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義了。」(8:33).

我們得稱義的第二部份就是蒙神悅納為衪所愛的兒女。

「…但現在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並藉著我們神的靈,已經洗淨,已經成聖,已經稱義了。」(林前6:11). 保羅這裡的讀者從大罪中得蒙拯救。他們如何在神面前稱義呢? 他們如何脫離邪惡,蒙主慈愛的全然悦納呢?

我們得稱義的第二部份詳加解釋。主上十字架,就釘了我們的「舊人」。如今,在神看來,我們屬血氣的舊人已被塗抹。只剩下來的就是神所承認的一人,即衪自己的兒子。

主完成了祂地上的聖工,就坐在父神的右手邊。神說:「自此,我僅僅承認一人為公義。凡到我這裡來的必須藉我兒而來。凡要得公義的必須單單領受衪的義。」在神看來,我們因信靠主和祂的聖工而得蒙悦納。「使衪榮耀的恩典得到稱讚;這恩典是衪在愛子裏白白賜給我們的。」(1:6).

常與主同在;也就是說,你每逢跌倒,就要趕快到祂跟前。你明白這是多麽要緊嗎? 你必須投奔衪,呼求説:「主啊, 我虧欠了你。我無法解決這事。無論如何,除非我因你而到父神面前,否則,我絕不被衪承認。我的請求惟靠你的寶血。」

我們只可誇耀主和祂為我們成就的大功。

「但你們得以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,他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,成為公義、聖潔、救贖。如經上所記:「要誇耀的,該誇耀主。」」 (林前1:30-31).

憑信稱義是世上最謙卑人心的一件事。這是難以明瞭的:神並不接受我們的血氣, 我們必須放棄自己的奮力,且因主的順服心而靈裡安息。的確,我們必須學習為著順服的能力而全然倚靠主。

我們的舊人已死,那在我們心中的新人就是主。我們信靠祂,就全然蒙神悦納。衪視我們為公義, 藏在衪愛子懷中。所以, 你每逢犯罪或跌倒, 就要趕快請求你的律師,即中保。你要向衪承認你跌倒了,且因衪的公義而靈裡安息。

你一旦發現主在十字架上的大功,就會前所未有的嫉惡如仇。你會開始順服祂,祈求衪,且喜樂的渴慕衪,因祂已在恩典堅固的磐石上使你得安穩。你便能說:「現在,有誰能控告我呢? 主已稱我為義。我因祂是我的公義而得安息。」

「…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」(約一 2:1). 你有一位律師,現在去請求衪吧。求祂替你求情,且因祂為你成就的大功而靈裡得安息吧。